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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個刺激香艷的夜晚故事XD

上周日我朋友帶著一個AXD的鍋具(很大容量)
有個玻璃鍋蓋並且有氣孔

因為我喜歡煮飯
所以我就擔任煮飯婆角色煮給大家吃 XD

第一次煮火鍋都很正常
因為我們實在好餓就準備開啟第二輪(絕對不是我們愛吃!)
水滾之後我就開開心心的將
高麗菜/豪華火鍋料/好吃新鮮多汁/豬肉/獨家香料加進去
煮了個5分鐘就將鍋蓋打開想檢查一下

此時!
鍋蓋在我的左手 並靠近我的胸口...
然後我就聽到玻璃炸裂飛濺的聲音

接著我就傻眼了!!!!!!!!!!!!!!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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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能說我好險前陣子有去廟裡拜拜!!!福大命大的!!!不然這個廠商就死定了!!!!!!!!!!!!!!!!!!!!!!

臉和眼睛沒有被弄傷,只有一點瘀青XD

我當下整個傻眼 所有的火鍋料都下鍋就這樣報銷了........QQ

 

因為鍋具是我朋友買的

隔天我朋友到某間連鎖大賣場客訴,廠商說賠償一個全新的鍋蓋

 

談的最後補償是:全新鍋具一個

 

當然我還是沒接受這種禮物...

這幾天我朋友到大賣場看,此款商品還在販售

 

根據消保法:

第7條(企業經營者就其商品或服務所應負之責任)


  從事設計、生產、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,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,或提供服務時,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,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。 
 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之可能者,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。 
 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,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,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,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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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140106]後續補充

於上周五(1/3)與廠商取得共識和解已圓滿落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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